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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知识

自闭症教学中,惩罚不等于负强化

来源:    发布时间:2015/8/31 19:32:19    点击数:2160

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总是会看到这样的情形,一个孩子如果在上课时出现了情绪问题,比如说哭闹,有的家长就不容分说的把孩子拉出去罚站,或是把孩子放在角落做隔离,而且家长会自信满满的说是在惩罚孩子。也有些家长会说我让孩子罚站是为了增加孩子上课的行为,因为罚站之后,还会让孩子继续上课,这个过程是负强化。那么这样做到底是惩罚,还是负强化呢?关键是看这个过程之后产生的结果是什么。试想,如果这孩子很喜欢上课,而且罚站后,孩子哭闹的次数减少,甚至消失,那么在

上课——哭闹——停止上课,罚站

这个过程中,罚站对孩子哭闹的行为来说就是惩罚;如果这个孩子本来就不想上课,或者不喜欢上课,而且罚站后,孩子哭闹的次数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那么在

上课——哭闹——停止上课,罚站

这个过程中,罚站恰恰达到了孩子不用上课的目的,因此罚站就强化了哭闹的行为。但是这个过程也不是负强化,而是一个正强化的过程,我们给了孩子一个强化物来增强孩子哭闹的行为,罚站能达到不上课的目的,罚站就成了孩子的强化物。


一、负强化

以往我们在教学过程中经常会使用一个具有鼓励性的刺激物来建立一个行为或增强一个行为的发生频率,这是强化,而且使用的是正强化,那么什么是负强化呢?行为学上是这样定义负强化的,一个行为的发生,随着这个行为出现了刺激的消除或者刺激强度的降低,导致了行为的增强。也就是个体通过从事某一个具体行为来逃避或回避某种负性的刺激的发生从而强化了这个行为。举个例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在路上行走的人脚上都穿着鞋,因为穿鞋就避免了脚被扎和光着脚走路不舒服的感觉,因此穿鞋就是一个行为,扎脚、走路不舒服的感觉就是负性刺激,所以人们出门总是穿着鞋子。再举一个例子,一个不愿听到闹铃声的人,会总是在闹钟响之前醒过来,也就是说,在闹钟响之前醒过来是一个行为,是为了避免刺耳的闹铃声这个负性刺激。因为避免了负性刺激的发生,所以穿鞋的行为和早醒的行为被增强了。可以看出无论是正强化还是负强化都是达到了让行为增强的结果,只是手段的不同。


二、惩罚

我们再来看看惩罚,行为学上是这样定义惩罚的,一个具体的行为发生了,这个行为之后立刻跟随着一个结果,使得这个行为将来不太可能发生(行为被弱化了)举个例子,小明在路上骑自行车,一边骑一边和后面的同伴打闹,突然撞上了一辆迎面过来的小汽车上,不但摔倒了而且还撞掉了门牙,这件事情之后,小明就再也不敢在骑车的时候和同伴打闹了。再举个例子,婷婷和小朋友一起玩玩具,婷婷经常会打和她一起玩玩具的小朋友,后来婷婷一打小朋友,老师就把她带到一个空房间的椅子上坐5分钟。后来婷婷就再也不打小朋友了。前一个例子中为了避免再撞掉门牙,导致边骑车边打闹的行为在将来消失了;后一个例子中,将婷婷从喜欢的玩具旁边带走,导致她打小朋友的行为在将来减少或消失;


再举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

乐乐的妈妈正在厨房里做饭,5岁的乐乐一个人在外面玩时打碎了一个杯子,妈妈一听到杯子打碎的声音,立刻就从厨房里跑出来,训斥甚至打了乐乐。可是乐乐并没有因此消失这个行为,起初乐乐打碎杯子的行为会一个月发生一次,但后来乐乐的行为越来越频繁,妈妈打得也越来越狠,以至于后来打碎杯子的行为发展到几天一次,最后竟然每天都会打碎东西,不仅次数增加,而且摔的东西也多样化了。

在这个例子中乐乐妈看起来用的是惩罚,乐乐开始受到妈妈的痛打时,会暂时被妈妈的行为吓到而停止打碎杯子的行为,但是并没有阻止乐乐将来打碎杯子的行为,导致后来乐乐打碎东西的行为愈演愈烈。可能妈妈自己觉得打骂是给与了孩子惩罚,但是实际上孩子这个时候可能需要的是妈妈的关注,而妈妈跑过来打孩子恰恰是在关注他,给了他想要的结果。因此乐乐妈给出的行为结果并不是惩罚,而是强化。有的家长会经常训斥和打骂孩子,因为这样会暂时收到效果,这个短暂的效果就会负强化了父母打骂孩子的行为,使得父母更加频繁的打骂孩子,并且程度越来越强。普遍现象是这些父母依然相信他们用的是惩罚的方法,但是如果问题行为继续在将来发生,那么父母采用的方式不但不是惩罚反而成为问题行为的强化物,进一步塑造和增强了问题行为。由此,引发了关于惩罚的定义的非常重要的一点,你不能以行为的结果是否显得令人不愉快或令人厌恶来对惩罚进行定义。只有将来的行为确实减少了,你才能得出某种结果是惩罚因素的结论。


三、负强化与惩罚的区别

人们很容易把惩罚和负强化混淆,也许是因为负强化中“负”字在人们的印象中总是代表不好的意思,其实在行为学中它并不具有坏的和令人不愉快的含义,它只是指随着行为的出现伴随着某些刺激的消失或减少;也许有的人是抓住了这两者的一个共同点,因为两个干预方式里面都涉及到不愉快的刺激,但是其实这两者存在本质上的差别,负强化的结果是增强了一个行为,使得这个行为继续出现,惩罚的结果是减少了一个行为,使得这个行为不再出现。目的不同,手段也不同,惩罚是给人施加某种不愉快的感觉,而负强化则是帮人去除不快的感觉。

其实从很多生活和教学中的实例我们能总结出以下一些惩罚带来的严重后果:训斥和打骂等一些体罚手段,会一时减少不良行为,但过段时间,这些行为往往会复发;也许惩罚会短期内抑制问题行为发生,但在惩罚之后孩子只知道不能做什么,而却往往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孩子受到的惩罚越多,他的生活中就会充满越多的不好的经验,结果可能会越来越不信任他身边的人和他所生活的环境,因而也会阻碍亲子关系的建立;很多孩子往往会模仿大人把惩罚当成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现在你打他,将来他也会打你”。

由此可见,惩罚不是我们在教学和生活中可以随便使用的,在使用之前必须要考虑到它可能产生的副作用。而我们的孩子真正需要的是更多与人交往的愉快经验和建立并增强更多符合社会规则的适应性行为。因此,我们提倡在行为训练的过程中要更多的使用强化,来增强正确的、适当的行为。如果选择使用惩罚也一定要与强化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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